8月29日,从深圳赶来的当事人将一面“公正执法、敬业为民”锦旗送到民一庭鲍永平法官手中,这是鲍永平法官成功调解涉诉标的200多万元的5件关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完满解决的一幕。
2011年9月21日,被告贾某驾驶贵F号大型客车沿汕昆高速公路宜柳路段由宜州往柳州方向行驶至981KM处时,与被告柏某驾驶并因故障停靠于路旁的贵J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后贵J号重型货车车头又与驾驶人黎某停放在货车前方的桂M号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万某、王某等3人死亡,26人受伤,三车受损的一次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柳城法院民一庭受理了5件有关联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鲍永平查阅案件后分析,5件关联案诉讼标的额超200多万元,当事人人数众多,涉及贵州、深圳等地,法律关系相互关联又复杂,决定合并审理。庭前,鲍法官在送达文书的同时,深入了解各方当事人的想法,为庭中、庭后的调解做足功课。在对被告送达后,被告柏某、贾某涉嫌交通事故罪,5件案子中止审理。在此期间,承办法官鲍永平了解到此起交通事故的部分当事人已起诉到贵州法院,案件处理难度增加,但承办法官并未因此放弃调解的力度。虽然案件中止审理,但鲍法官多次与贵州法院沟通交流案件的诉讼情况。开庭审理后,鲍法官为当事人办理先予执行,在左手骨折的情况下还带病体坚持工作,与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经常从早上8点到晚上7点多,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尝试各种方式,不厌其烦地做说服工作,最终使5件案子都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案子当事人共获赔偿款157.5万元。当事人及代理人对承办法官公正办案,敬业为民的办事精神敬佩不已,法官的高效、为民、和谐化解纠纷的工作赢得了好评。
至此,一起复杂的重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圆满地落下帷幕。鲍法官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