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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6日9时0分审理上诉人柳江县宇通运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欧巧玲; 孙代明; 覃美兰; 孙琼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兰杨军; 柳江县通达汽车储运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4-14 09:10:38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4年4月16日9时0分审理上诉人柳江县宇通运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欧巧玲; 孙代明; 覃美兰; 孙琼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兰杨军; 柳江县通达汽车储运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案号:(2014)柳市民三终字第78号

立案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名称:柳江县宇通运输有限公司;欧巧玲; 孙代明; 覃美兰; 孙琼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兰杨军; 柳江县通达汽车储运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2014年4月16日9时0分

开庭地点:第十六审判庭
责任编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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