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人民法院:
2015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全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效提升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2010年建成诉讼服务大厅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具有广西特色,达到高院统一标准,集电话、网络、面对面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涌现出了一批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群众赞许的先进集体。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适应新常态、再上新台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个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等38个基层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下一步的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设中再创佳绩。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先进集体为榜样,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全区三级法院“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验收为起点,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更为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设。要按照“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的要求,根据“大服务、大平台、大辐射”的职能定位,努力建设既面向社会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又为各审判业务庭服务的诉讼服务中心,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
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马山县人民法院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鹿寨县人民法院
柳城县人民法院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兴安县人民法院
资源县人民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全州县人民法院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苍梧县人民法院
藤县人民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平南县人民法院
博白县人民法院
陆川县人民法院
北流市人民法院
那坡县人民法院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德保县人民法院
田林县人民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钟山县人民法院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宜州市人民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合山市人民法院
凭祥市人民法院
扶绥县人民法院
天等县人民法院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