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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中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
作者:覃柳苏 姜云霞  发布时间:2019-03-19 16:27:2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柳州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全民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今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在全市法院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高潮。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柳州中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稳固。要求全市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分解到人。同时要求各县区法院强化责任意识,统一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形式多样,重点突出。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宣传册、海报、横幅、展板等传统宣传形式以及两级法院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电视、app等新媒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此次活动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扫黑除恶个案宣传报道等方面作为宣传重点,将组织两级法院开展“八个一”活动,即投放一批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组织一次庭审公开观摩活动、组织一次基层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开展一次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行动、召开一次扫黑除恶公众恳谈会、设置一个扫黑除恶信息专刊、开设一个扫黑除恶新媒体专栏。


三是提高站位,注重实效。将持续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升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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