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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藏小孩 法官调解化纠纷
作者:韦俐宇  发布时间:2019-06-04 17:35:18 打印 字号: | |

5月29日,在柳州市柳江区法院家事法庭,王阳(化名)和李艳(化名)都在指责对方的过错。这件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3年12月,王阳与李艳经人介绍自由恋爱,于2014年3月登记结婚,并在婚后生育了儿子小文。婚后一家三口的家庭经济来源主要由丈夫王阳外出务工,妻子李艳则在家照顾小文,家庭关系和睦,夫妻关系尚好。


但好景不长,近两年,李艳迷上了网购,最多时一天能有七八个快递往家里送。李艳用于网购的花销超出王阳的承受能力,两人多次为此争吵,但李艳并未因此停止网购,一旦王阳不给钱,两人矛盾升级,双方已无法进行良好沟通。此外,王阳还认为李艳脾气大,平时也不尊重长辈,对其家人态度冷淡,长此以往,两人婚姻无法持续。


因此,王阳诉至柳江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与李艳离婚,儿子小文由其抚养,李艳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直至小文年满十八周岁。


第一次庭审中,李艳承认自己在生活爱网购、脾气大给婚姻带来伤害,但对目前的婚姻生活较为满意,不愿意离婚。同时她也指出,在闹离婚这段时间,王阳私自将儿子小文藏匿,她已经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儿子小文了。得知王阳将孩子藏匿,主办法官立刻指出王阳私自藏匿小孩的行为是非常不正确的,李艳作为母亲有探视孩子的权力,不应阻拦其探视,这样的行为也不利于两人纠纷的解决。鉴于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主办法官当即决定给双方十五天冷静期,并要求王阳在下次调解时,将儿子小文带至法院。


5月29日,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阳将儿子小文带至法院与李艳相见。法官再次严肃批评王阳藏匿孩子,拒绝李艳探视的行为,王阳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解开李艳的心结,在正式调解前,法官特意安排李艳与儿子小文在儿童探视室里单独相处一段时间。


调解中,法官再次从情感和孩子的成长角度出发,分析双方婚姻存在的问题,引导双方理性思考。最终,在家事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孩子小文由王阳抚养,李艳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小文的探视问题则由双方私下协商。


法官也提醒,夫妻双方在因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矛盾时,将孩子藏匿起来的行为是非常错误的,既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甚至有可能会触犯法律。双方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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