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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与同居男友争吵  放火烧房获刑
作者:周敏华  发布时间:2019-06-04 17:37:39 打印 字号: | |

现年55岁的女子黄某与54岁的覃某是同居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独自在家的黄某一怒之下用火柴点燃两人住处的易燃物,造成房屋主卧全部烧毁、次卧部分物品烧毁。近日,柳江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事情要说回到6年前。2013年7月,离异男子覃某在鱼峰山一带唱歌时认识了柳州女子黄某,两人因年纪相近且爱好相似,不久便以男女朋友身份同居。至案发前,两人在覃某位于拉堡镇某小区的廉租屋里同居5年。


2018年9月的一天,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 。当天晚上,覃某因担心女友晚上再与自己争吵影响到邻居,便到朋友家居住。令其没想到的是,自己的离去不仅没能平息女友的怒火反而导致这股“火”越烧越旺。


第二天凌晨,见男友迟迟未归的黄某多次打电话催促覃某回来,覃某非但没有回家还关机。黄某一怒之下用家里的火柴将房内的易燃物点燃,眼见火势越来越大,黄某未救火也未向公安机关报警,直接离开了现场。后大火被消防员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综合全案,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绝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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