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在家,我老头一个人在家,老头70多岁了,身体没太好,出什么问题你们看着办。”早已出售的房屋,仍强占且拒不搬出,当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覃某时得到了这样的回复。
6月4日上午,柳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新兴一处房屋实施强制腾房行动。
2017年初,覃某找到朋友谭某称资金周转困难,需变卖自己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买卖合同,约定由谭某以140万元的价格购买覃某、韦某夫妻俩名下位于新兴的一栋房屋。2017年5月12日,谭某将120万元房款先行转给覃某、韦某两人用于归还债务,并于5月1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剩余20万元房款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完毕后支付。
之后谭某多次联系覃某、韦某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两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谭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将覃某、韦某诉至法院。2018年1月,柳江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覃某、韦某将房屋过户至谭某名下。2018年11月,法院强制过户房屋至谭某名下。
但房屋过户后,覃某、韦某二人仍强行占用房屋,不腾空房屋内的物品,已构成侵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19年1月,覃某再次将谭某、韦某二人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覃某、韦某二人腾空并搬离该处房屋,将房屋还给谭某。
判决生效后,覃某、韦某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拒不搬离该房屋。无奈之下。谭某于2019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覃某、韦某二人,希望其能够主动搬离,但二人均置若罔闻。法院决定对其实行强制措施。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两名被执行人在家却不出现,甚至将两条家犬栓在门前阻止执行干警靠近,执行工作因此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6月3日,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覃某,表示其如仍拒不履行搬离房屋的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腾空措施,若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法院将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6月4日,柳江法院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该涉案房屋。执行过程中,由于房屋内仅有韦某一人,经法官通知,两名被执行人的两个孩子匆忙赶来,与父亲进行沟通并劝说其配合法院的工作。在孩子的劝说及法官的不断释法析理下,韦某同意于三天内自行将房屋腾空。
此次房屋强制清空行动,是维护胜诉权益的具体表现,也必将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们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