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拓宽以案释法渠道,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柳城县人民法院于6月24日上午公开对两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
柳城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并根据被告人韦某泉、覃某群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韦某泉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覃某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各判处了罚金。
下一步,柳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继续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加强禁毒宣传教育、震慑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