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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老板”入狱两次不知悔改 出狱再开赌场获刑
作者:周敏华  发布时间:2019-07-26 08:30:53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十赌九输”,赌博本该是要避免沾染的事情,但一些不法分子为贪图利益竟做起了“赌场老板”,从中抽头渔利。最终,在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的同时,也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柳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某与人结伙开设赌场,抽头获利的案件。


覃某,柳江区进德镇人,2017年3月、2017年9月曾两次因开设赌场罪获刑,于2018年2月出狱。可就在出狱后不久,不知悔改的覃某再起贪念,与阿阳、阿俊、阿正(另案处理)等几人,在2018年4月26日至5月2日期间,先后在柳江区进德镇、成团镇等地以玉米籽的方式开设赌场。


赌场以流动方式开设,由覃某、阿正、阿俊负责选好地点,后将地点通知阿阳,再由阿阳、阿正联系其他股东和庄家到赌场地点开设赌局。


赌场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几位“合伙人”的明确分工。在赌场中,覃某占股一成,阿俊占股并负责赌场的管理秩序,同案人阿云、阿军(均已判刑)等人负责赌场的合利。赌场每天参赌人员20至40人不等,每盘下注金额最少100元,上不封顶,股东按下注赌资的10%抽取渔利。由阿正抽取渔利后由同案人阿春、阿翔(均已判刑)负责保管,并由两人手持pos机在赌场内帮助赌客套取现金,收取手续费及放贷。


除此之外,赌场还安排了“哨兵”负责放风,司机负责接送赌客。事后由阿正从当天抽取的渔利中发放哨兵、司机等人的工钱,剩余的钱由股东平分。


触碰法律红线,自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2018年11月,覃某被抓获归案。


柳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覃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覃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覃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全案,判处覃某犯开设赌场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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