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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例法院向社会福利院发出《司法建议书》追诉不孝养子案件评论感受
作者:韦林汕  发布时间:2019-09-16 15:17:24 打印 字号: | |


案件评论

司法建议书,这份有着“人类理性应对制度困境典范”美誉的法律文书,让我们透过案件中看到了柳北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审判职能,借助法律武器,坚决惩戒恶意逃避赡养义务这类有悖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行为的态度和决心,折射出了中国法律人“矢志奋,破万难”,为大力推动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笃定方向,不懈努力的法治精神。

透过法理看人性,不难发现法律就像是人性“低保”,既讲人情又残酷无情,它用线条勾勒出了每个人怎么做人、如何做事的最后底线,让人们向往的公平正义在这里得到维护和延伸,任何过“度”谋求私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惩戒和制裁。本案中,社区、社会福利院依法依归让“三无”老人寿终正寝的努力,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充满人情的一面;当法院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对当事人施以惩戒时,又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冷酷无情且令人生畏。然而正是法律这种强制性修养的智慧结晶,踏踏实实的告诉了每一个人听,你如何好法律不管,但是你不能恶到没边去。

随着该起案件尘埃落定,事情已告一段落,当事人在经济上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我们不希望大家在看完案例后,“过激”地去对当事人评头论足,我们希望这则案件带来的是,当自己遇到赡养老人问题时,应有的警醒、理性和反省。希望大家能秉承对法治的敬畏之心,坚持我国司法不断前进、公平公正、依法办案的信念和支持,延续发扬中华传统美德,让“尊老”情怀在祖国大江南北遍地开花。

案件感受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深,如何更好的赡养老人?这已然成为每个人需要思考的现实问题,但是案中当事人向社会“甩包袱”恶意躲避赡养义务的劣行,无疑是给所有人树了一个“坏榜样”。

看完案例,不禁让我感叹到法律的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既在案中依法确定了养子享有的权利,又通过司法建议使得养子在另案中受到应有惩戒,让“百善孝为先”以司法行动重回大众视野,引起大家关注,我个人认为这则案子十分具有教育意义。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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