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一声吼,醉酒男子心生不快,与狗“对骂”,还和两狗主人干架,打伤他人的同时也被他人打伤。近日,该醉酒男子被鹿寨县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赔偿被他打伤的两个被害人经济损失1万元。
41岁的赵某是柳州市城中区人,2018年2月25日23时许,赵某酒后晃晃悠悠途经金鹿步行街一门面时,因沈某家的狗突然对赵某叫唤了几声,赵某心生不快,越过门面的花盆与狗“对骂”,沈某出来劝告,双方发生口角,赵某动手将沈某手机砸烂并殴打沈某,沈某的朋友刘某出来拉住赵某理论,也被赵某打伤。
后赵某往迎宾路方向跑走,至“青青美食城”附近又与正在遛狗的廖某(另案处理)发生打斗,被廖某打伤。经法医鉴定,沈某、刘某构成轻伤,赵某构成轻伤二级。
鹿寨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饮酒后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庭审中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还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综合上述,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