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避免当事人流动聚集,同时保障行政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采取在线庭审、在线谈话、移动办公等在线审理方式,推动行政诉讼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判始终在线不缺席。
南宁市民小蓝的父亲在公务员财产事项申报工作中被查出未能如实申报儿子小蓝名下登记的公司,才发现小蓝在身份证遗失期间被他人在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冒名登记注册了一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此,小蓝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公司登记的行政诉讼,但因举证不能,被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期间,柳州中院行政庭法官考虑到如果冒名登记的情形确实存在,上诉人因举证不能被驳回诉讼请求,客观上将会陷入明知虚假仍被登记的困境和风险之中。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出发,结合柳州中院在疫情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该院行政庭法官在庭前通过在线视频方式与城中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涉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年报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于3月5日组织了该案的在线庭审活动。由于庭前准备充分,技术设备支撑得力,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音像传输清晰稳定,双方当事人均充分发表了诉讼意见,庭审各环节顺畅进行。通过法官在视频中的充分释明和积极引导,被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启动登记的审查撤销程序进行处理,上诉人也表示自愿撤回起诉,行政诉讼争议当庭得到化解。该次在线庭审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及社会效果,获得当事人一致点赞。
行政诉讼具有当事人对立矛盾大、利益涉众面广,庭审程序规范要求高等诸多特点,而案件线上审理工作既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也是审判工作科技化、便捷化发展的趋势,该院行政诉讼结合在线庭审实践和审判工作实际,及时开展专题研究,积极寻求行政案件在线办理的路径、规则、注意事项及突发应对措施等解决方案,形成有效指引,确保在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中作到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