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部门联调联动机制,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鹿寨县法院法官代表到该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与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联动调解,并在联调案件结束后,县人社局和县法院各派代表召开了联席会议。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申请人鹿寨某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工伤事故发生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一年一申请一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该案。2020年4月28日,申请人第五次到鹿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考虑到被申请人作为一个企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对劳动者的利益有极大影响,且一年一申请一仲裁的方式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不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仲裁院与县法院开展联合调解,调解过程中对双方进行多次沟通,释法明理,最后提出解除合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194400元的调解方案,一次性解决双方的争议,既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又解决了用人单位疲于应诉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对县仲裁院以及县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联调案件结束后,鹿寨县法院法官代表与鹿寨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人员召开联席座谈会,对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研讨,特别对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企业经营受到影响,劳动争议案件增多的情况应如何应对的问题进行讨论。
法院贯彻执行“一站式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 ”政策,积极与多部门建立案件纠纷联动联调、诉调对接机制,既整合了法院和各部门的资源,又为矛盾纠纷化解创建了新平台,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大幅提升了材料传递和送达等各项工作的效率,加速了纠纷化解的办理流程,缩短了处理周期,极大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成本,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