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117007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117007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2024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117007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117007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城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基本职能是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由我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柳城县人民法院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健全以人民为中心的便民司法制度体系。
(二)切实维护柳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民法典的适用,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
(三)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狠抓执行攻坚,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
司法体制改革后,共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家事和少年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8个部门,法警大队单列,设有太平人民法庭、六塘人民法庭、东泉人民法庭、凤山人民法庭、古砦人民法庭五个派出法庭。
我院共有中央政法编制数99个,工勤编制9个,目前在职在编干警97人,其中:员额法官35人,法官助理37人,书记员25人。共有聘用人员控制数81个,实有聘用人员81人,其中转任书记员25人。
第二部分 117007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支总预算2,472.44万元,同比减少1.27万元,同比下降0.0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2.4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4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58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收入总预算2,472.44万元,同比减少1.27万元,同比下降0.05%。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2.44万元,同比减少1.27万元,同比下降0.05%。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开支。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支出总预算2,472.4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977.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0%,同比减少13.76万元,同比下降0.69%。项目支出预算49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00%,同比增加12.50万元,同比增长2.5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8.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86%,同比减少3.33万元,同比下降0.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1%,同比增加1.10万元,同比增长0.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总额增加导致配套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2%,同比增加1.95万元,同比增长1.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总额增加导致配套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0%,同比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1.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总额增加导致配套公积金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977.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0%,同比减少13.76万元,同比下降0.69%。
2.项目支出预算49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00%,同比增加12.50万元,同比增长2.59%。
2024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开支。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2.4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2.4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4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7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93万元,项目支出494.5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554.1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法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06.3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其他项目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支出27.9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执行工资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如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支出17.5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法庭建设项目。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142.7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其他各项法院方面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4.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法院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2.1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1.0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9.5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4.6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1.5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法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7.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7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05.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9万元,比2023年预算4.41万元,同比减少0.92万元,同比下降20.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3.49万元,同比减少0.92万元,同比下降20.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04.01万元,同比增加98.14万元,同比增长1671.89%。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4.0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00%,同比增加101.06万元,同比增长3425.76%;分散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同比减少2.92万元,同比下降100.00%。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9.7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4.25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104.01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145.73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145.73万元。
十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柳州市本级项目10个,预算资金494.51万元。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预算资金80.85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物业服务,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服务人数数量≥181人;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验收合格率≥90%;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物业费支付进度≥75%;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项目单位成本≤80.85万元;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1.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持续影响程度;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十三、2024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05.20万元,同比减少6.64万元,同比下降2.13%,主要用于保障法院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 117007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