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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错缴四年引矛盾 法官厘清“乱麻”平纷争
  发布时间:2024-08-08 10:48:24 打印 字号: | |

房子没入住,电费竟逾2万元

工人搭错线,电表接混白买单

当事人与供电局、邻居协商未果

三方对簿公堂


图源网络(侵删)


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办结这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贾某在柳州市一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既不入住,又不出租,每个月却产生高额电费,于是向供电局投诉。供电局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施工方将贾某与邻居吴某的电表线互相接错,导致吴某、贾某4年来一直在为对方交电费,贾某总共多交了2.5万元。


贾某要求供电局恢复正常的接线,退还其多交的2.5万元电费。供电局同意重新接线、退还贾某2.5万元,但要求吴某先补交2.5万元电费。三方为解决这事协商多次,但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2月,供电局提起民事诉讼,将吴某列为被告,要求其补交电费2.5万元、支付违约金,并将跟此案有利害关系的贾某列为第三人。


城中区法院接收起诉材料后,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由于各方存在分歧,调解未果,案件进入审理程序。


法院审理


城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时,主办法官通过法庭调查发现,吴某承认自己少交了电费,但认为自己没有过错,称“谁接错谁负责”,并对供电局有关人员拒绝认错的态度十分不满。主办法官耐心安抚吴某,令他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解决纠纷。


另一方面,主办法官劝供电局负责人承认错误。听了主办法官的意见,供电局负责人表示纠纷确实是因施工方接错电线造成的,愿意放弃追讨违约金……各方当事人虽然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都表达了和解的意愿。




休庭后,主办法官积极从中调和,最终说服吴某向贾某支付2.5万元。随后,供电局申请撤诉,法院依法准许,案件就此告终。



城中区法院办理这起案件时,既维护了吴某、贾某良好的邻里关系,又解决了供电局、吴某之间的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城中法院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以专业审判引导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及时梳理矛盾纠纷焦点,促使当事人在短时间内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减少双方诉累,提升审判质效。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城中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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